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是景区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化建设,近日,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局,要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平台,扩大监管工作覆盖面。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2005年实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达50个以上。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统一纳入今年建设部监管信息系统计划,率先建成“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先进省(自治区、直辖市)。”
《通知》要求,纳入2005年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在今年8月31日前落实监管工作专职人员,并上报专职人员登记表;做好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核心景区范围和地形图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积极做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遥感数据征订工作。
据了解,目前,已经完成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安装运行43处,多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正在积极筹建中,有13处世界遗产地已率先完成了首期遥感监测核查。(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