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合理地使用人、才、财、物,创收节支,实现公司的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日常的财会管理工作由财务部经理领导处理。
二、财会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财会制度、法规和各项政策以及董事会章程,根据总经理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办理具体的财会工作。
三、公司财会人员应遵循:
1)对本公司的经营、收支进行及时、定期的统计、分析。
2)对公司下属机构、项目及外部合作的经营、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对公司设计等项目实行综合承包制的财务进行统计,控制及分帐工作。
4)及时将公司的意见反馈给下属机构。
5)当好领导的财务参谋,为公司的增收节支出谋划策。
6)负责资金计划、借贷、融资、协调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7)建立完备的明细帐、总帐、分帐。
8)准确、及时地做好月预算、季结算、年决算,要准确及时的做好记帐、算帐、转帐等工作。
9)要及时、全面、正确、完整地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资金平衡表,资产负债表,及时向税务局、工商 、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报表工作。
10)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财务工作政策法规的范围内,对公司账务、个人收入、公司经营、费用支出等方面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允许不负责任泄密现象发生,以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不良后果。
四、公司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凭证具体负责现金的收付工作。严格审查收、入凭证,要及进办理合理的费用,开支和收、付业务。账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定期要核对现金和银行的存款金额,必须做到账实相符。
五、财务开支方式
1)各项经费开支、报销要以原始凭证为依据。
2)验证证明、审核、签字手续。
3)特殊情况下或在公司有关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先行办理非重大性相关财务开支,但事后应补齐手续,以便工作效率,处理好呆板性和原则性之间的关系。
六、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的所有物资财产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2)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物资、及各类财产由财务人员登记,建账、建卡。具体财产由部门经理及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公司由个人使用或保管的各类财产、公物由财会人员登记造册建立个人使用卡片,使用人签字,若有损坏或遗失当酌情全部或部分赔偿。
4)重要的固定资产应半年清理一次,中途如果变更,应及时报告或纠正,办公室责任专人检查。
七、资金管理
1)公司的资金由总经理和会计师负责管理,款项较大超过1000元标准以上的资金使用由总经理批后经董事长批准。
2)公司的一切业务活动及资金使用,按上述第1条的规定执行外,若出差在外,特殊情况应设法与总经理取得联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资金,款项较大超过1000元以上的资金总经理当向董事长说明情况。
3)经营人员与有资信的单位发生业务,要严格合同的审批程序,完善资金担保制度,否则,公司不批资金使用。
4)个人通过联营筹措的资金或双方共同合作发生的资金,按通过公司批准的协议执行,需要单项账务的单列账务子栏目,未通过公司批准或未入公司账的,公司不干予、不负责,由公司下属部门自行建账、处理,但所有未经过公司而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发生财务纠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营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涉及的债务问题,应征得总经理的批准,否则公司不负经济责任。
6)财会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和总经理、会计师的意见具体执行。